【證監會對中金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1月16日訊,證監會發

【證監會對中金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1月16日訊,證監會發布關於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此公司作爲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公司債券受託管理人,在受託管理期間未嚴格遵守執業行爲準則,存在未對發行人未披露相關重大債務逾期及訴訟事項保持必要關注、未在年度受託管理事務報告中披露相關重大事項等情形。你公司在受託管理過程中存在履職盡責不到位的情況,未能督導發行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相關信息。證監會決定對此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你公司應引以爲戒,恪守勤勉盡責義務,嚴格遵守執業規範和監管規則,加強業務質量控制,提升合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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