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和國務院

【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的決定》】1月18日訊,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其中包括修改《國務院關於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準入管理的決定》。根據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將文件中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改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改《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根據機構改革方案關於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要求,將金融控股公司的審批和監管主體由“中國人民銀行”修改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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