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證監局:對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1月

【安徽證監局:對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1月24日訊,安徽證監局發佈公告,經查,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薦滁州多利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出現對發行人董監高資金流水的穿透覈查程序不充分、資金流水覈查結論與實際情況不符等問題。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0號)第六十五條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國泰君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