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等多部門:個人投資者額度從100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等多部門:個人投資者額度從1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300萬元人民幣】1月24日訊,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等多部門修訂併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其中提出,優化投資者準入條件。調整“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條件,新增內地投資者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的可選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將個人投資者額度從1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300萬元人民幣。拓寬業務試點範圍。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同時將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納入“北向通”合資格產品範圍,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由“R1至R3”擴大爲“R1至R4”風險等級(不含商品期貨基金),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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