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商業銀行發放經營性物業貸款應以承貸物業作爲抵押品。結

兩部門:商業銀行發放經營性物業貸款應以承貸物業作爲抵押品。結合第三方評估公司價值評估情況等,審慎確定物業評估價值。借款人與承貸物業實際經營管理主體不一致的,可將承貸物業實際經營管理主體作爲共同借款人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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