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白名單評估標準再細化 融資類業務潛在風險受到關注】2月

【券商白名單評估標準再細化 融資類業務潛在風險受到關注】2月1日訊,記者獲悉,監管部門近期調整細化了證券公司白名單評估標準。最新細化的要求包括,因重點業務風險未納入白名單的公司,需連續3個月指標恢復正常後纔可提交納入申請;若已在白名單的公司業務指標觸及預警水平的,可給予1個月過渡期,期滿仍未達標的調出。證券公司在最近12個月內被證監會採取監管措施5次以上的,不得納入白名單。重點業務風險方面,公司應審慎開展高風險業務,風控有效執行。存在以下情況的公司不予納入白名單,即融資類業務潛在風險較大的。(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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