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比例減持0.45%公司股份,城地香江第二大股東沙正勇被

【因超比例減持0.45%公司股份,城地香江第二大股東沙正勇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2月2日訊,上交所2月1日向城地香江第二大股東沙正勇予以監管警示。沙正勇作爲公司第二大股東,未在持股比例變動累計達到5%時按規定及時停止買賣,超比例減持0.45%。上述行爲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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