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煤礦企業應爲煤礦配備專職礦長】2月4日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煤礦企業應爲煤礦配備專職礦長】2月4日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應急管理部、司法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就日前公佈的《煤礦安全生產條例》進行解讀。發佈會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煤礦是傳統高危領域,當前,煤礦從業人員安全技術素養不高問題已成爲安全生產最大“短板”。《條例》明確了煤礦上級企業的職責,要求煤礦企業應當加強對所屬煤礦的安全管理,定期對所屬煤礦進行安全檢查,從法規上第一次明確了煤礦企業和煤礦的關係。煤礦企業應爲煤礦配備專職的礦長、總工程師和分管安全、生產、機電的副礦長,專業技術人員和專門災害防治機構,真正讓“明白人”開礦辦礦。(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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