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對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重點監察】2月4日訊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對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重點監察】2月4日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月4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局長黃錦生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煤礦安全生產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黃錦生答記者問時表示,近年來有些發生事故的企業,都接受過政府部門的安全檢查,也受到多次行政處罰,有些甚至是前一天剛檢查,第二天就發生事故。這有煤礦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成本過低的內因,也有部分監管監察人員責任心不強,監管執法“寬、松、軟、虛”的外因。對此,《條例》規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建立健全重大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礦山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對地方人民政府煤礦安全工作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開展重大隱患整改和複查,對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重點監察。同時規定,對地方政府及監管監察部門不履行職責、不及時查處轄區內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爲、接到舉報不及時處理、要求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進行生產、瞞報和謊報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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