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投資者保護是辦理證券案件的重中之重】2月4日訊,2

【最高檢:投資者保護是辦理證券案件的重中之重】2月4日訊,2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在“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中表示,依法嚴厲查處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堅持“嚴”的主基調,依法從嚴、全鏈條追訴財務造假、侵佔上市公司資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等證券犯罪案件,促推形成不敢犯、不能犯,自覺規範、不踩紅線的法治化市場環境。張曉津表示,“投資者保護是辦理證券案件的重中之重。檢察機關始終把追贓挽損貫徹辦案全過程,堅持‘應追盡追’,加強與證監、公安、法院等相關部門協作,做好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工作監督。督促引導涉案人員主動退贓退賠。依法支持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多途徑保護投資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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