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監局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2月

【北京證監局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2月5日訊,北京證監局發佈關於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此公司存在以下行爲: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中金前海(深圳)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產品未按期完成整改,相關產品涉及底層項目較多,且產品間存在嵌套投資、交叉投資底層項目的複雜情況。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此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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