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採用基於未來收益預期等評估方法的大股東注資型重組

【證監會:對採用基於未來收益預期等評估方法的大股東注資型重組要求設置業績承諾】2月6日訊,證監會上市司表示,下一步將科學統籌促發展與強監管、防風險的關係,多措並舉活躍併購重組市場,支持優秀典型案例落地見效。一是提高對重組估值的包容性,支持交易雙方在市場化協商的基礎上合理確定交易作價。二是堅持分類監管,對採用基於未來收益預期等評估方法的大股東注資型重組要求設置業績承諾,其他類型重組的交易雙方可自主協商是否約定業績承諾。三是研究對頭部大市值公司重組實施“快速審覈”,支持行業龍頭企業高效併購優質資產。進一步優化重組“小額快速”審覈機制。四是支持“兩創”公司併購處於同行業或上下游、與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的優質標的,增強上市公司“硬科技”“三創四新”屬性。五是支持上市公司(包括非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併,進一步拓寬多元化退出渠道。同時,繼續堅持以投資者爲本的理念,加強監管、防範風險,堅決查處重組交易中的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爲,打擊“殼公司”炒作等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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