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入門檻抬高10倍 金租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結束】2月7日

【準入門檻抬高10倍 金租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結束】2月7日訊,2月5日,《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在根據各界反饋意見做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對其適時發佈。一位融資租賃業內人士認爲,雖然距離正式版發佈還有一段時間,但從發佈的《徵求意見稿》來看,其修訂方向、具體內容等已較爲明確,“可以說與正式版八九不離十了”。根據《徵求意見稿》,未來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發起人準入標準大幅提高了10倍:主要發起人是商業銀行的,總資產不低於8000億元(原規定800億元);主要出資人是大型企業的,營業收入不低於500億元(原規定50億元)。(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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