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REITs持有份額在性質上屬於權益工具投資】2月8

【證監會:REITs持有份額在性質上屬於權益工具投資】2月8日訊,對近期市場反映較爲集中的會計問題進行梳理後,證監會今日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一會計類第4號》,其中,監管實踐發現,部分公司對於並表原始權益人在合併財務報表層面將基礎設施REITs其他方持有的份額列報爲負債還是權益,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證監會認爲,如發行人已依照相關規定要求說明前述分配、終止上市和擴募延期安排,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導致判斷爲金融負債的約定,則發行人不存在不可避免的支付義務,並表原始權益人在合併財務報表層面應將基礎設施REITs其他方持有的份額列報爲權益。因此,從基礎設施REITs其他投資方的會計處理角度看,其持有的份額在性質上屬於權益工具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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