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對中山證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2月9日訊,深圳證監

【深圳證監局對中山證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2月9日訊,深圳證監局對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經查,公司私募資管業務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關聯交易管控機制不健全,關於關聯方主體識別、交易系統監控、關聯交易審批評估的相關機制不完善。二是在投資品種池建立與維護、投資決策、交易執行等方面內部控制不嚴。三是對資管產品宣傳、管理費率設置、信息公示的合規管理不足。四是薪酬遞延支付機制及私募資管有關業務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時更新、未有效執行。根據規定,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應對上述有關問題深入整改,切實提升私募資管業務合規運作水平,並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深圳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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