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新規3月1日起施行:不得拋扔踩踏快件,不得擅自放驛站】

【快遞新規3月1日起施行:不得拋扔踩踏快件,不得擅自放驛站】2月24日訊,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已於2023年12月8日經第28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不得拋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約定在承諾的時限內將快件投遞到收件地址、收件人。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行爲屬於違規,將被明令禁止,最高將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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