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通知》明確境外投資者可通過櫃檯渠道投資】中

【中國人民銀行:《通知》明確境外投資者可通過櫃檯渠道投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與2016年第2號公告相比,《通知》一是明確櫃檯業務品種和交易方式。已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各類債券品種,在遵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前提下,可通過櫃檯投資交易。二是優化對投資者開戶的管理規則。已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在櫃檯業務開辦機構開立債券賬戶。三是境外投資者可通過櫃檯渠道投資。獲準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投資者,可通過櫃檯業務開辦機構和境內託管銀行開立債券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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