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5萬 河南四部門: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3月1

【最高罰5萬 河南四部門: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3月11日訊,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應急管理廳四部門聯合發佈通告,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並明確相關法律責任。對在其他居住建築物的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爲電動自行車充電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對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爲的,責令改正,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爲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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