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年2月3日後戶口由農村遷往城鎮的,可申請遷回

【湖南:2016年2月3日後戶口由農村遷往城鎮的,可申請遷回原地】3月26日訊,3月26日,湖南省公安廳召開全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便民利企服務舉措新聞發佈會,推出七項便民利企服務舉措,包括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放寬農村地區落戶政策等7項內容。其中,放寬農村地區落戶政策包括,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後,將戶口由農村地區遷往城鎮地區的戶籍人口,可以憑居民戶口簿,申請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落戶。(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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