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階段性取消首套房商貸利率下限,4月1日起執行】3月29

【青島階段性取消首套房商貸利率下限,4月1日起執行】3月29日訊,3月29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聯合發佈《關於調整青島市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青島市階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機構應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結合本機構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本次調整適用於青島市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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