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公開徵求意見】4月7

【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公開徵求意見】4月7日訊,最高人民法院7日發佈公告,就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同時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將其所有的房屋變更登記至對方名下或者雙方名下,離婚訴訟中,該方請求對方返還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請求,結合贈與房產目的,綜合考慮婚姻關係存續時間、離婚過錯、雙方經濟情況等事實,判決該房屋歸一方所有,並參考房屋市場價格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適當補償,但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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