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徵詢意見:預收資金餘額超20萬 其中40%應專用賬戶管

【上海徵詢意見:預收資金餘額超20萬 其中40%應專用賬戶管理】4月8日訊,《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實施辦法》將於2024年4月30日到期,並已列入本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年度修訂計劃。上海市商務委在充分調研、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爲4月15日。經營者預收資金餘額超過20萬元的,列入一般風險警示,經營者應當將全部預收資金餘額的40%採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經營者預收資金餘額超過5000萬元或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20%,列入特別風險警示,經營者應當將全部預收資金餘額採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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