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的通知

【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的通知】4月8日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的通知》。通知明確除《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負面清單》所列的商品外,邊民均可通過互市貿易方式進口。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共21項商品,包括煙、酒等,以及超出規定數量的小麥等農產品。進口免稅額度以個人爲單元計算和使用。邊民互市貿易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包括國家禁止出口的商品、應徵收出口關稅的商品和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今後,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邊民互市貿易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動態調整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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