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直播帶貨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

【市場監管總局:直播帶貨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 這是營銷的前提和底線】4月9日訊,國新辦於今日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表示,在強化信息披露方面,《條例》規定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說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由其他經營者實際提供商品服務的,還應當向消費者提供該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直播帶貨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這也是營銷的前提和底線。(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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