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國首發老舊小區自主更新政策,資金原則上由產權人承擔】

【浙江全國首發老舊小區自主更新政策,資金原則上由產權人承擔】4月11日訊,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穩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自主更新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指導意見》明確,居民住宅建設資金原則上由產權人按照原建築面積比例承擔。按各地自主更新政策增加的住宅面積(不包括原有住宅按套擴面面積)、服務設施面積,可通過移交政府作爲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務設施等方式用於衝抵建設成本。因開展住宅小區自主更新,業主及其配偶可以申請使用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