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凌雲光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姚毅、顧寶興採取出具警示

【證監會:對凌雲光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姚毅、顧寶興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4月11日訊,證監會網站公告,經查,凌雲光於2023年10月30日向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祕書顧寶興提供人民幣300萬元用於購房,顧寶興於2023年12月26日按3%的年利率歸還拆借資金,本息合計人民幣301.4014萬元。上述事項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公司未就上述事項履行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董事長兼總經理姚毅力、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祕書顧寶興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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