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

【證監會就《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4月12日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減持本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上市公司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之後未滿3個月的;(三)上市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限制減持期限內的;(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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