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深股通ETF調出規模由低於人民幣10億元調整爲低於

【深交所:深股通ETF調出規模由低於人民幣10億元調整爲低於人民幣4億元】4月19日訊,深交所就《深圳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本次擬修訂《實施辦法》6條內容,主要是修改深股通、港股通ETF範圍。明確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關規模和權重佔比的調出情形。深股通方面,ETF調出規模由低於人民幣10億元調整爲低於人民幣4億元;調出比例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或深股通股票和滬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港股通方面,調出規模由低於港幣12億元調整爲低於港幣4.5億元;調出比例統一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或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不再以指數進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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