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嚴禁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4月19日訊

【證監會:嚴禁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4月19日訊,證監會表示,《規定》主要內容包括,強化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內部制度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證券公司選擇、協議簽訂、服務評價、交易傭金分配等管理制度,嚴禁將證券公司選擇、交易單元租用、交易傭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保有規模掛鉤,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證券公司承諾基金證券交易量及傭金或利用交易傭金與證券公司進行利益交換,嚴禁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我會及派出機構將全面加強交易行爲監管,對相關違規行爲從嚴從重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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