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對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證券營業部採

【深圳證監局:對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證券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4月25日訊,深圳證監局發佈對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證券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你營業部在2019年與外部機構合作舉辦客戶培訓交流會,涉及講解證券行情走勢等相關內容,你營業部未對活動開展、議程、內容、講師資質等進行合規審覈。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3號)第三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3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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