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子公司成都聽花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4月26日訊

【青海春天子公司成都聽花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4月26日訊,青海春天全資子公司於2024年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經查實,你公司在經營場所銷售“聽花”酒過程中,存在將“聽花”酒功效中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和未經覈實的用戶評價用於“聽花”酒的商品宣傳,作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爲,且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責令你公司立即停止違法宣傳行爲,並擬對你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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