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建立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回溯監管機制 明確“報備即擔責

【上交所:建立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回溯監管機制 明確“報備即擔責”】4月30日訊,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投資價值研究報告關注事項(試行)》的通知。其中提出,第一,強調分析針對性。基本面分析應當細化說明行業政策環境、行業競爭格局、發行人行業地位、發行人財務狀況等可能影響投資者投資判斷情況的變化趨勢及原因,並強調審慎評估相關情況對發行人業務經營的影響;風險提示應當針對性分析並揭示經營環境、發行人基本面、行業和可比公司估值指標等變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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