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區優化住房限購政策】5月6日訊,根據《通知》,非本市

【深圳分區優化住房限購政策】5月6日訊,根據《通知》,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購買住房,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的繳交年限要求由3年調整爲1年;在其他範圍內購買住房,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的繳交年限要求仍爲3年。《通知》明確,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再購買1套住房。(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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