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將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費全口徑納入監管】5月10

【民政部:將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費全口徑納入監管】5月10日訊,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今日在發佈會上介紹《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時表示,《指導意見》有4部分14項,主要內容一是界定了預收費的內涵,將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費全口徑納入監管;二是明確了收取要求,限定了養老服務費最長收取時限和押金最高預收額度,列出了會員費收取的“負面清單”情形等;三是強調了使用用途,防止養老機構成爲斂財平臺;四是強化了多元監管,提出了預收資金分類管理、風險隱患分類處置的要求等。《指導意見》的頒佈和實施,規範了養老機構預收費行爲,強化了全鏈條監管,有利於降低資金安全風險,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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