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所:對於第一次超過交易限額的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鄭州

鄭商所:對於第一次超過交易限額的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鄭州商品交易所將採取暫停開倉不低於5個交易日的監管措施。累計兩次超過交易限額的,將採取暫停開倉不低於1個月的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按照《鄭州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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