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公司8名交易對方收到新疆證監局警示函】5月15日

【新研股份:公司8名交易對方收到新疆證監局警示函】5月15日訊,新研股份公告,公司在2015年3月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項目的交易對方之韓華、楊立軍、盧臻、胡鑫、張舜、劉繼春、方子恆、什邡星昇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共8方於近日收到新疆證監局警示函。經覈實,業績承諾期(2015年度至2017年度)新航鈦科技扣非淨利潤低於上述8方作出的承諾。根據各方簽署的相關協議,業績承諾方應當對新研股份進行補償。截至目前,上述8方未按照承諾履行業績補償義務。新疆證監局決定對上述8方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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