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鼓勵租房人才在租賃期間購買商品住房,並繼續享受租金優

【青島:鼓勵租房人才在租賃期間購買商品住房,並繼續享受租金優惠】5月17日訊,據青島住房和城鄉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印發青島市2024年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的通知》(青建發〔2024〕22號)。鼓勵租房人才購買商品住房允許承租人在租賃人才住房期間購買商品住房,並繼續享受租金優惠。此舉將進一步釋放租賃型人才住房承租羣體的購房潛力,實現人才住房優惠政策從“租”到“購”的無縫銜接。降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準入門檻取消準入條件中的戶籍、居住證、工作單位和繳納社保的限制,規定配租項目所在區(市)的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或已退出住房保障的個人即可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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