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證監局對杭州敦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5

【浙江證監局對杭州敦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5月17日訊,浙江證監局對杭州敦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杭州敦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3日與交信(浙江)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交信北斗(嘉興)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一致行動協議,成爲信息發展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杭州敦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分別於2023年12月1日和2023年12月4日將持有的信息發展3.08萬股和5.75萬股股份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出售。違反了相關規定。根據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杭州敦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