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菸草專賣局原副局長何澤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宣判

【國家菸草專賣局原副局長何澤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宣判】5月29日訊,2024年5月29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對被告人何澤華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其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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