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按照銷售時點定價的產權型人才住房 取消5年內不得上市

【青島:按照銷售時點定價的產權型人才住房 取消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的限制】5月31日訊,青島市政府新聞辦5月31日召開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青島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有關情況。按照銷售時點定價的產權型人才住房,取消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的限制。自銷售合同網籤備案之日起5年內上市交易的,購房人才應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限定價格差價的50%繳納土地收益;超過5年上市交易的,不需繳納土地收益。已取得預銷售許可且整盤未售出的項目,開發企業可申請重新確定銷售價格並據實結算;已分配仍有剩餘房源的項目,可根據樓層、朝向、位置等因素在銷售價格上下20%的幅度內確定剩餘房源一房一價,但總平均價格應與已確定的銷售價格保持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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