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發農業設施大棚建設提升補貼(助)實施細則】6月5日訊

【浙江印發農業設施大棚建設提升補貼(助)實施細則】6月5日訊,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印發《浙江省農業設施大棚建設提升補貼(助)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提出,新建和報廢更新農業設施大棚財政補貼(助)可由農藝農機融合示範試驗(現代設施農業示範)基地項目、現代設施農業貸款貼息、農業農村重大項目投資激勵等予以支持。手動捲簾設備提升改造補貼由省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予以支持。相關地區結合實際出臺財政支持農業設施大棚建設相關政策,原則上各級財政補助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50%,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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