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預付式消費中無效的“霸王條款” 最高法公開徵求意見】6

【明確預付式消費中無效的“霸王條款” 最高法公開徵求意見】6月6日訊,最高法今天(6月6日)發佈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爲2024年6月20日。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規定,人民法院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等法律規定,認定下列格式條款無效:一是排除消費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請求返還預付款的權利的格式條款。二是不合理地限制消費者轉讓預付式消費合同權利的格式條款。三是約定消費者遺失記名預付卡後不補辦的格式條款。四是約定經營者有權單方變更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格式條款。五是免除經營者瑕疵擔保責任和損失賠償責任的格式條款。六是排除消費者住所地法院管轄,不合理增加消費者維權成本的格式條款。(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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