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上市公司退市,不能一退了之】6月8日訊,上市公司

【證券時報:上市公司退市,不能一退了之】6月8日訊,上市公司退市數量明顯增加,這是證券市場進一步規範運行的結果。但退市意味著相關上市公司流動性、內在價值的大幅縮減,投資者也會面臨較大損失。在退市過程中,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保護退市公司的投資者利益。上市公司退市帶來的損失,根據“買者自負”的原則,投資者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但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還是存在的,爲投資者儘可能挽回損失,也是證券監管工作的出發點之一。既然設計了退市公司到三板市場交易的安排,就應該落實好,避免一退了之。(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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