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證監局對天津房地產集團出具警示函:未按約定披露2023

【天津證監局對天津房地產集團出具警示函:未按約定披露2023半年報、2023年報】6月12日訊,天津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3只,存續金額48.44億元。截至目前,公司未按照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披露2023年半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有關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