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試點商品房“以舊換新”:存量住房評估總價不得高於新

【浙江海寧試點商品房“以舊換新”:存量住房評估總價不得高於新房總價60%】6月13日訊,浙江省海寧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海寧市城投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推出商品房“以舊換新”試點活動。本次試點活動採用一對一形式進行,即一套存量住房換購一套新房。“以舊換新”以雙方自願爲原則,市民可將自持的存量住房經市城投資產公司委託的第三方評估公司進行評估,雙方共同認可價格後由市城投資產公司進行收購,並至市房產公司換購一套雙漾未來城新建商品住房。換購人在選擇新房時,存量住房評估總價佔換購新房總價的比例不得高於60%。換購新房存在至少40%的剩餘價款,需以現金或按揭貸款支付。(海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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