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6

【證監會: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6月14日訊,近日,證監會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5〕12號)進行修訂,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現就《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自2015年7月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機制實施以來,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項制度和機制運行良好,較好滿足了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同時有力支持了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爲更好發揮兩地基金互認機制的積極作用,本次規則修訂擬從兩方面進行優化,一是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二是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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