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收益、交易風險資產、投資低評級債券、不當估值,監管要求

【調節收益、交易風險資產、投資低評級債券、不當估值,監管要求信託自查與銀行理財合作四大違規業務】6月18日訊,記者獲悉,6月14日某地金融監管局向轄內信託公司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與理財公司合作業務合規管理的通知》,針對信託公司配合理財公司使用平滑機制調節產品收益,配合理財公司在不同理財產品間交易風險資產,爲現金管理類理財違規投資低評級債券、違規嵌套投資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財產品不當使用估值方法等問題進行排查,要求信託公司認真制定整改計劃,紮實推進整改。(21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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