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針對部分信託、理財公司、保險資產下發產品信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針對部分信託、理財公司、保險資產下發產品信披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6月20日訊,記者獲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針對部分信託公司、銀行理財公司、保險資管公司下發《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該意見稿適用於在國內發行和管理的信託、理財和保險資管產品。意見稿明確了信息披露的一般規定,包括信息披露責任、方式、一般信息披露內容、信息披露合同約定等;對產品募集期的信息披露相關要求進行具化,包括產品的銷售文件、產品說明書以及特殊事項、業績比較基準、風險揭示文件、產品投資者權益須知、產品託管協議、產品發行公告或報告等;明確產品存續期信息披露規定,提及產品管理人要在每個季度結束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披露產品季度運作報告(這則規則的意義在於,此前一些資管產品是在季度結束後十五個自然日內披露季報,而一些資管產品則是十五個工作日之內,口徑不一);在8月31日之前披露產品的半年度運作報告,在每年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的年度報告。(券中社)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