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穩定法草案擬二審,明確中央金融工作領導機構職責】6月2

【金融穩定法草案擬二審,明確中央金融工作領導機構職責】6月21日訊,2022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對國務院提出的金融穩定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2024年6月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黃海華介紹,草案二次審議稿擬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次會議審議。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擬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管理體制,明確中央金融工作領導機構職責。二是完善草案關於金融監管和金融風險防範處置相關規定。三是做好與其他金融法律的銜接。(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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