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國境衛生檢疫法自2025年元旦起施行】6月28日訊

【新修訂的國境衛生檢疫法自2025年元旦起施行】6月28日訊,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國境衛生檢疫法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開放的口岸,海關依照本法規定履行檢疫查驗、傳染病監測、衛生監督和應急處置等國境衛生檢疫職責。在部門職責分工方面,明確海關總署統一管理全國國境衛生檢疫工作。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國務院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國境衛生檢疫相關工作。(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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